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1/242.公司名稱:新洲全球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於101年7月1日與原新洲全球(股)公司合併,原100年6-12月公告累計數係本公司個別營收不包含合併前被合併子公司6-12月之營業收入及開立發票金額。致100年度累計營業收入淨額238,725仟元與原公告累計數89,192仟元產生差異。更正如下:100年12月營業收入淨額20,457仟元,更正後42,824仟元,差異數22,367仟元。100年12月開立發票總金額6,269仟元,更正後28,717仟元,差異數22,448仟元。100年1-12月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89,192仟元,更正後238,725仟元,差異數149,533仟元。100年1-12月本年累計開立發票總金額39,969仟元,更正後189,827仟元,差異數149,858仟元。6.因應措施:更正本公司101年12月營收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