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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T中常會決議 主席任期未過半非一任

中央廣播電台/楊雨青 2013.01.23 00:00
國民黨中常會今天(23日)通過決議,依照人民團體法及國民黨黨章,確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在2005到2007年的任期未過半,應不視為一任,因此馬英九今年可以再次參選。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到底能否再次參選黨主席,近來引發討論。對於黨章第17條「主席的任期為4年,連選得連任1次」未明文認定何謂任期中斷,國民黨中常會23日由中常委黃昭順提案、25位中常委連署,要求重新確認,與會中常委一致鼓掌同意,通過提案,並確認任期未過半,應不視為一任。

國民黨發言人殷瑋:『(原音)今天在中常會當中也通過由黃昭順常委提出的臨時動議,馬主席在94年到96年間擔任黨主席,期間未滿2年,任期未過半,應不視為一任。如果參選本黨今年的黨主席選舉的話,也沒有根本黨黨章第17條中連選得連任一次的規定相牴觸,也都符合人民團體法第49條中要求的民主原則。』

國民黨副主席兼黨秘書長曾永權表示,黨章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代表大會,不過,於閉會期間,中常會能執行職務並負責,因此這個決議將作為國民黨主席任期爭議的解決依據,並以報告事項在下次的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備查。

與會人士表示,今天中常會上,大家對於黨主席選舉資格的議題討論相當熱烈,多數都認為馬英九再次參選沒有問題,同時希望國民黨團結,不要讓外界有見縫插針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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