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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遠傳子公司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私募型基金 (第一階段)

中央商情網/ 2013.01.23 00:00
日  期:2013年01月23日公司名稱:遠傳(4904)主  旨:本公司代重要子公司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私募型基金 (第一階段)發言人:高治華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Opas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y - Opas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 Tranche B ; 私募型基金2.事實發生日:102/01/23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 約11,501.57單位每單位價格: 約US$1,304.17元(約當NT$37,814元)交易總金額: US$15,000,000元 (約當NT$434,925仟元) (前述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係依據102/1/18基金淨值及匯率28.995估算,本公司於今日向基金公司提出申購基金申請, 惟實際每單位申購價格及總交易數量, 俟基金公司公佈102/1/31基金淨值後,另行補充公告)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 Opas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y與公司之關係: 非為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交付或付款條件: 付款日以現金一次交付基金申購款項US$15,000,000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約定事項: 無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價格決定方式: 依基金公司公告102/1/31基金淨值決策單位: 依據新世紀資通(股)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數量: 約11,501.57單位 (以2013/1/18基金淨值作估計,實際單位數俟基金公司公佈後,另行補充公告)金額: US$ 15,000,000元。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無12.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占最近期母公司遠傳電信(股)公司101年Q3財報中總資產之比例: 2.5%占最近期母公司遠傳電信(股)公司101年Q3財報中股東權益之比例: 3.2%最近期母公司遠傳電信(股)公司 101年Q3財報中 營運資金 = (NT$7,325,612仟元)占最近期新世紀資通(股)公司101年Q3財報中總資產之比例: 7.6%占最近期新世紀資通(股)公司101年Q3財報中股東權益之比例: 8.4%最近期新世紀資通(股)公司 101年Q3財報中 營運資金 = NT$10,548,507仟元1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辦理短期投資14.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不適用15.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的每股淨值:37,814.0016.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定條款註二、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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