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碁指出,該名員工是宏碁台灣區營運總部一位業務人員,在出貨流程上利用原本善意的彈性空間,以假訂單、真出貨的方式,結合外部同夥,不法取得宏碁貨品,再以低價銷售中飽私囊,使宏碁遭受損失。
宏碁的內控與稽核人員在監看應收帳款時,發現有異常現象,並持續追蹤,去年11月就發覺若干特定應收帳款有重大疑點,經積極清理後,查明此違紀非法事件。
宏碁強調,由於事證確鑿,基於公司治理原則,已將該員工除名,並將此案移送警方,連同外部嫌犯一併偵辦,並提出民刑事告訴;而公司因有風險管理的保險,因此預估實質的損失金額,約為保險理賠之自負額1500萬元,對營運沒有影響。
宏碁表示,對於發生此事件感到十分遺憾,將進一步檢視內控與稽核措施,改善流程,並付諸實施,避免類似情事再度發生;目前事證顯示,並無媒體所言有公司高層涉案之情事,而至於其他細節,將嚴守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全力配合檢方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