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日前引用法院對「康世儒案」的判決,認為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依法不得再參選下屆黨主席;他並質疑國民黨中央有意修改黨章,刪除「連選連任一次」的規定。
對此,國民黨發言人殷瑋澄清,黨中央沒有修改黨章的計畫。殷瑋:『(原音)目前黨章第17條有規定,連選得連任一次,內政部也已經做出解釋,這個認定權是在政黨,所以相關的規定已經非常清楚,我們會依照內政部的解釋及黨章的規定來辦理。』
殷瑋表示,內政部已經做出解釋,「地方制度法不能類推適用到人民團體法」,同時不管是用「屆」算、還是用「次」算,交由政黨自行認定,這部分的說明已經很清楚。
殷瑋也指出,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是在2007年當選黨主席,馬英九是在2009年當選,認定上應該沒有問題,國民黨都是依照黨章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