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應台:『(原音)我們是不是可以比照國藝會的做法?它的董事會是由文化部本身組成遴選委員會,由遴選委員會去挑選、去徵詢,然後最後選出董事會成員,在文化部核定之後,送行政院核定之後,它就算數,就可以運作,根本不需要經過立法院。但是這是我個人想法,這個中間我們必須要合法、行政院是否支持?專家學者是否同意我們的立場?我們還要經過...也要跟立法院做很深的溝通。』
龍應台認為,即使下修審查委員四分之三的同意門檻也未必能完全解決目前的僵局,她認同媒改團體的建議,可下修公視董事人數名額。但她也強調,無論最後的共識為何,都應該比現在荒謬的遊戲規則要好才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