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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立捷: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1.21 00:00
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2/01/21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7,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270,000,000元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01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602301號函申報生 效在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 102/01/21 (2)發行股數:27,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7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數15%,計4,050,000股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股數:本次發行新股總數之85%為22,9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 日股東名簿所載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認購960.19股(按減資 後實收資本額239,014,750元計算)。 (8)畸零股或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逾 期未認購繳款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負債等用途。 (11)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2/01/27。 (12)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自102/02/01至102/03/02止。 (13)特定人認股繳納期間:自102/03/04至102/03/07止。 (14)發行新股基準日:102/03/07。 (15)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2/01/21 (16)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玉山銀行新豐分行暨全省各分行。 (17)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玉山銀行光華分行。 (18)俟呈經濟部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授權董事長將併同減資及公司更名訂定增 資新股換發基準日,並悉依照「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辦理換發新 股相關事宜;屆時將另依規定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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