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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年年對決 在野促法制化

自由時報/ 2013.01.2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施曉光、曾韋禎、李宇欣/台北報導〕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及國營事業績效獎金,馬政府恐醞釀改變,在野立委認為,要徹底避免爭議,就得法制化,不能像馬政府這樣每年吵一次的作法;但國民黨立委普遍認為兩者都還有微調空間。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主張,今後營運虧損的國營事業,以及收取法定費用、非開拓業務的財團法人,不得領取績效獎金,個別員工考成獎金也要依考核比例而不同。至於年慰金,他認為現在軍公教不若往年待遇偏低,根本沒道理再領,應予廢除,而「關懷弱勢、照顧忠良」也應回歸社會福利體系。

台聯立委許忠信指出,今年財政狀況不可能會多好,年慰金卻要年年調整,純粹是國民黨為了選舉考量,企圖綁架退休人員。至於績效獎金,他認為根據預算法,預算決議之效力等同法律,就算是未來的年度出現盈餘,他認為發放上限還是一.二個月。

親民黨團總召李桐豪表示,年慰金已紛擾多時,如今僅限弱勢和忠良兩大類,就應法制化,不該再出現每年檢討、年年對決的情況。

不過,在馬英九總統表態下,原本立法院決議國營事業績效獎金不得高於一.二個月的門檻,下會期開議後將面臨生變,國民黨立委廖正井表示,國營事業背負政府政策,像中油對農、漁業提供優惠,台電要補助偏遠地區電費,過去還被要求凍漲,另一方面又被要求經營績效,確實有些說不過去。

國民黨立委陳超明也認為,菸酒公司今年賺進一百億元,績效獎金最高只有一.二個月,確實有點委屈;國民黨立委徐少萍說,齊頭式的績效獎金是假平等,不同的國營事業應該有所區別。

藍委:齊頭式是假平等 有微調空間

年慰金問題也是,廖正井建議,應依政府財政狀況訂出發放標準級距,而且要「雨露均霑」,但月退俸高的人計算基數應該較少,月退俸低的人計算基數應該較多。陳超明和徐少萍也認為,當初年終慰問金的政策確實下得太快,應可以再檢討微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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