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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看:7-11停售商周

立報/本報訊 2013.01.20 00:00
左看:要便利,不要壟斷

商業週刊1313期,因一篇短文報導統一超商的人事更替,結果引起統一超商的不滿並於7-11停售商周,後經商周的官網披露、網友轉載後才迫使7-11於15個小時後恢復上架。

此事180度大翻轉的關鍵固然來自於商周極優越的危機翻轉能力,且其銷量市佔率高,客觀上是大媒體對決大通路。但縱使如此,若非搭配台灣解嚴後的言論自由、網路發達所培養的強大公民力量,也無法迫使握有全台近半數(4,850家)便利超商的統一企業退讓。

然而,除了肯定公民力量外,我們也必須注意私人資本對言論箝制的隱憂,已從解嚴前的政治直接箝制變成商業間接箝制,更可怕的是從旺中對資訊載體的壟斷、到統一對行銷通路壟斷,都讓我們擔心今日可為422字的短文下架,明日是否可為更大的商業利益、政治壓力,而影響台灣人民知的權益。

回頭檢視我們公民的反制力量,倘若未來頻繁發生類似7-11的通路壟斷,對於多數人來說,往往基於生活的便利,而不可能長期、頻繁的抵制。縱使公民可透過網路圖圍,但網路、臉書在議題論述的集中性、散播的全面性仍弱於壟斷巨獸。所以,在通路為王的時代,若無其他屬於公共資本的新替代通路,我們就無法躲避「便利生活下的知識壟斷」!潘欣榮/公共化協會成員

右看:壟斷意見的自由?

1月16日商業週刊的1313期,因撰寫一篇422字的「統一超商再添高家人,高清愿孫女進駐」的文章,結果遭到統一超商7-11的停售,後來商周在官網公開此事,被網友瘋狂轉貼後,7-11才在17日恢復商周上架。

這延後銷售的15個小時,不僅是通路商與媒體間的對決,背後更是檢視台灣言論自由與公民力量的關鍵指標。此次網路上支持7-11的言論,主要是沒有通路願意販售批評自己的刊物、且雜誌是屬於自由商品市場的一部分,故超商當然有權停售雜誌、就像可停賣非統一的鮮乳一樣。

然而這說法卻有兩大缺陷。首先,商周享有媒體言論自由,若報導公共事務則應以其報導是否涉及公共利益來做公評,而統一超商的內部人事對於股東權益來說屬於公共事務;倘若統一超商認為自己被惡意中傷或詆毀,那應循司法途徑,而非用其便利商店市占率逼近5成的壟斷力量,擅自拒絕銷售,因為這已壟斷意見自由市場、違反言論自由。

其次,有人會問「言論自由」真有那麼重要?只要放眼從糾舉陳水扁的貪腐、到對馬政府施政無能的批判,都是因公民因擁有言論自由而討論、集結,逼使政治人物正視問題,而這正是言論自由的必要性,也是中國等亞洲國家人民企求而不可得的權力。吳恆祐/社會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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