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說看黨章
國民黨稱竹南鎮長案不能類比
蔡的說法引起黨內議論紛紛,國民黨在研議一整天後,昨晚由發言人殷瑋滅火表示,「有人」指稱依法馬總統不得連任黨主席,「這說法並不正確」。國民黨是人民團體,受人團法規範,而竹南鎮長選舉受地制法的約束,「後者並不能類推適用到政黨」,馬參選黨主席不應類比竹南鎮長案例。
人團法主管機關、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昨晚也為國民黨解套說,有關政黨主席的選任、任期等相關規定,應依人團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於政黨章程訂定,不適用第廿條的規定。
至於國民黨黨章,殷瑋解釋,黨章規定黨主席「連選得連任一次」,國民黨最近兩次黨主席選舉,分別是○七年吳伯雄當選、○九年馬英九當選。他強調,今年的黨主席選舉,「馬主席」若登記參選,「並未違反連選得連任一次的相關規定」。
不過,黨內人士透露,吳伯雄於○七年四月「補選」當選黨主席,任期到○九年的十月,只是補足馬所遺任期,而非重新起算。
面對詢問為何發出不利馬英九連任黨主席言論?蔡正元說,他純粹談法律問題,沒有其他動機,但「我確定馬主席依法不能再選,除非修改人民團體法。」
蔡正元臉書續開砲︰
有人搞籌安會 馬不可當袁世凱
他昨晚並在臉書上痛批黨中央根本強做解釋,他奉勸,皇后貞操不容懷疑,主席職位不可取巧;更要公開勸諫馬,國民黨內外一定有人想當「籌安會君子」,但馬英九不可當「袁世凱!」
不願具名的中常委認為,馬在○五年與○九年分別參選黨主席,依黨章「連選得連任一次」的規定,確實不能再連任。一向強調守法的馬主席,應該不希望國民黨為他一人修改黨章,而相關法律也有明確規範,國民黨不該「與眾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