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以「遺產管理人」身分,替已故單身榮民「代為申請」戰士授證補償金,發給他們在中國大陸的家屬,金額達新台幣1.6億元。監察院認為國防部根本不具申請人資格,因此通過糾正。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18日表示,尊重監察院依職權提出的糾正;從2014年開始,國防部也將依照立法院的決議,不再編列相關預算。羅紹和:『(原音)不管是國防部、輔導會還是相關的業管部門,都是依法、依規定來辦理,今天監察院認為這樣的做法不宜,不宜的話,我們會改進,我們其實也依據立法院的決議,從民國103年開始不再編列相關預算。』
至於監委質疑當中有黑箱作業,甚至有中飽私囊的情形。羅紹和強調,國防部代已故榮民在大陸的家屬申請補償金,都是依規定辦理,也是因應實際的需要。如果外界質疑有不法情事,歡迎舉證,軍檢部門一定會依法偵辦;如果沒有事證,也請外界不要過度揣測,以免傷害承辦人員的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