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過開庭 下次還要再來
士林地院黃姓女法官昨說,從未「傳鵝出庭」,本案不須嘎嘎出席就可查清楚;士林地院行政庭長李育仁說,除非有特殊需要,或為釐清案情,才會准許動物「出庭」,本案訂31日宣判。但鵝主李某說,下次他仍會帶鵝出庭。
鵝主李玉峰酷似歌手王傑,嗜穿賽車夾克,去年初帶著6歲大的嘎嘎,在淡水海邊釣魚,他忙著處理釣餌的時候,一轉頭卻見田姓釣客抱走嘎嘎,馬上制止並報警,但田某否認偷鵝。
李某說,田某被起訴後,法官上月開庭,田卻聲稱,嘎嘎距人群30多公尺,他誤以為是無主物,為戳破謊言,李某前天帶嘎嘎出庭,沒想到聽錯時間,到法院時,庭已開完。
形影不離 陪他度過失戀
李某說,嘎嘎是女友6年前相贈,屬白羅曼種,雪白美麗、個性溫馴,常依偎在腳邊,心情不好會「嘎嘎叫」,比狗友善,比貓敏感,陪他度過失戀情傷,所以他才堅持提告,檢察官開偵查庭時,他曾帶鵝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