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姓男子從小女兒十三歲時,就以女兒卡到陰為由,用手指跟生殖器性侵她,說要陰陽調和,直到女兒廿三歲前。台灣高等法院十七日宣判,認為徐某違反倫常,造成女兒不可磨滅的傷害,依兩百廿二個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十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