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攻擊性武器:恢復對軍事規格攻擊武器的禁令,這項效期十年的禁令於二○○四年屆滿,因政黨未能形成共識而未能繼續實施。
依此禁令,配備可分離彈匣的步槍,或是在可摺疊式肩拖、槍把、刺刀座、榴彈發射器和滅焰器等五項特殊裝置中,擁有兩項以上的步槍,都將被視為攻擊武器。
二、嚴格背景調查:這項提案要求所有槍枝交易都需經過背景調查,目前法令僅規定有執照的店家要對顧客進行背景調查,私人賣家不用。資料顯示,在二○○九年,全美僅有一.四%武器購買申請遭拒,顯示現行法令過於寬鬆。
三、高容量彈匣:建議恢復禁止出售子彈超過十發的彈匣。去年康州桑迪胡克小學槍擊案的凶手,其半自動步槍即使用擁有卅發子彈的彈匣。
四、穿甲子彈:現行法令規定,除軍方及執法單位,任何人不得製造或進口穿甲子彈,但持有或轉讓卻合法,歐巴馬希望國會立法全面禁止。
五、槍枝走私:希望防堵有心人鑽漏洞,以免不符合購槍資格的人透過人頭通過背景調查,達到買槍目的,目前這些人頭通常只會以偽造文書罪起訴。
六、槍枝暴力研究:歐巴馬下令美國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與其他機構研究槍枝暴力成因及預防方式,同時希望國會提撥一千萬美元進行研究分析,包括電玩、媒體圖像與暴力的關係。
七、校園安全:雇用一千名由警察兼任的校園資源人員和輔導老師,協助學校進行安全投資。此外,希望學校不只擬定緊急應變計畫,還要確保學生參與演習。
八、心理衛生:改善心理衛生服務,以防患未然及早發現問題分子。建議投入一千五百萬美元訓練教師和其他成人辨認需要協助的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