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2/01/172.發生緣由: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1/17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4/09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242號1樓四、召集事由: (一)選舉暨討論事項 (二)報告事項 (三)承認事項 (四)討論事項: 1.公司章程修訂案。 2.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修訂案。 (五)臨時動議五、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2/09六、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4/09七、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獨立董事: (一)受理期間:102年1月28日至102年2月8日 (二)受理處所:本公司總管理部(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242號8樓) (三)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三名 (四)其他說明: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獨立董事等作業,均依據公司法 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