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1/172.減資緣由:現金減資返還股款3.減資金額:美金2,780,077.08元4.消除股份:2,780,077.08股5.減資比率:11.14%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美金22,180,000.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Beam Mode Optronics LLC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股東會之職權由董事會行使。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10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