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需在職進修54小時
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司長張明文指出,白皮書共擬定九項發展策略與二十八個行動方案,將分短中長期推動。其中教育部已著手研擬「師資培育法」,未來計畫要求教師每年需在職進修五十四小時,最快後年上路。
近年師培供過於求與少子化影響,中小學教師缺額愈來愈少,還有縣市多年未招考正式教師、僅招考代理代課教師,導致新進教師越來越少,師資人力難新陳代謝。
為活化教師與學校文化,白皮書因而規劃「交換教師」,讓同一教育階段的學校間可交換老師,每年雙方相互遴派教師到合作學校交換教學,交換可以一學期或一學年為單位。張明文舉例,台北市和花蓮縣教師可交換任教,讓教師從不同教學環境與學生中獲得新啟發。
每縣挑一到兩校先試辦
教師工作被認為是鐵飯碗,但張明文認為:「得打開教室,跟同儕分享教學方法,才能提升教師能力。」他表示,目前還在研擬細節,最快明年八月開始小規模試辦,全國挑選十到二十校、每縣市一到兩校先進行試辦,若反應良好,最快四年內可全面開辦。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樂觀其成,他認為:「若可依照老師志願考量,可行性應該滿高的。」因為交換老師就像學生打工遊學一樣,愈年輕愈沒有家累的老師,會愈有興趣嘗試,不但能為老師換個生活經驗,體驗城鄉不同的教學差異,也可吸取更多經驗。
吳忠泰支持教育部的規劃方向,但也提醒制度要設計清楚,「要讓老師去了之後,兩三週又回原來學校」。但也有教師認為,學校文化與課程發展有一定脈絡,若經常把老師調來調去,恐怕會造成其他問題,也可能讓老師教學經營出現斷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