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衛生局去年十月接獲檢舉,在瑞芳區瑞竹路民宅查獲四十八歲林姓男子,不具牙醫師、鑲牙生及牙體技術師(生)資格,卻為病患診療牙齒,現場擺設牙科診療椅、消毒鍋、紫外線殺菌燈、牙科器械、止血棉、活動假牙、病歷、收費明細等,還有數瓶已開封的抗生素、止痛藥等藥品。
稽查時,有女患者正躺在牙科診療椅上接受治療,林男坦承做假牙的患者是街坊鄰居介紹、口耳相傳而來,現場牙科器械都是做假牙時使用。
賤金屬假牙不到2千 便宜但風險高
他的瓷牙或重金屬假牙收費約五千元、賤金屬假牙約一、兩千元;楊耀城說,若是合法診所,瓷牙或重金屬假牙收費約一萬元,低廉的也要六、七千元。
楊耀城表示,為病患磨、修假牙,包括齒模製作後為病患進行咬模、試模及安裝,都是醫療行為,應由具牙醫師或鑲牙生資格,才可以為患者進行;且診斷、處方、手術、病歷記載及施行麻醉,都是醫療業務的核心醫療行為,應該由醫師親自進行。
衛生局官員表示,由於製作假牙沒有健保給付,的確有不少年長的民眾,因為貪圖便宜,找密醫做假牙,不過這些密醫裝假牙時,經常沒有在高溫高壓的條件下進行,恐有感染風險,不可不防。
衛生局已將林姓男子依涉嫌違反醫師法第廿八條規定送辦,依法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併科卅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表示,不具醫師資格卻提供民眾診斷、治療、處方者就是密醫。例如,推拿師給民眾疾病診斷,或是牙體技術師在沒有醫囑的情況下自行決定要幫民眾做假牙,醫美診所護理人員幫病人縫合傷口或打雷射,都算是密醫。
去年醫政研討會,衛生署就有要求地方衛生局對於損及民眾醫療權益的情形多加查察,對於地方衛生單位積極查緝密醫,衛生署給予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