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囂張密醫! 隱瑞芳20年 看牙做假牙樣樣來

自由時報/ 2013.01.17 00:00
〔自由時報記者何玉華、邱宜君/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去年稽查移送廿一件「密醫」案,「密牙醫」就占十一件;其中瑞芳區林姓男子幫當地民眾裝假牙已長達二十年。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楊耀城昨天說,密牙醫做假牙的費用雖然低廉,但潛藏感染、併發症風險,民眾切勿因貪小便宜,賠上健康。

新北市衛生局去年十月接獲檢舉,在瑞芳區瑞竹路民宅查獲四十八歲林姓男子,不具牙醫師、鑲牙生及牙體技術師(生)資格,卻為病患診療牙齒,現場擺設牙科診療椅、消毒鍋、紫外線殺菌燈、牙科器械、止血棉、活動假牙、病歷、收費明細等,還有數瓶已開封的抗生素、止痛藥等藥品。

稽查時,有女患者正躺在牙科診療椅上接受治療,林男坦承做假牙的患者是街坊鄰居介紹、口耳相傳而來,現場牙科器械都是做假牙時使用。

賤金屬假牙不到2千 便宜但風險高

他的瓷牙或重金屬假牙收費約五千元、賤金屬假牙約一、兩千元;楊耀城說,若是合法診所,瓷牙或重金屬假牙收費約一萬元,低廉的也要六、七千元。

楊耀城表示,為病患磨、修假牙,包括齒模製作後為病患進行咬模、試模及安裝,都是醫療行為,應由具牙醫師或鑲牙生資格,才可以為患者進行;且診斷、處方、手術、病歷記載及施行麻醉,都是醫療業務的核心醫療行為,應該由醫師親自進行。

衛生局官員表示,由於製作假牙沒有健保給付,的確有不少年長的民眾,因為貪圖便宜,找密醫做假牙,不過這些密醫裝假牙時,經常沒有在高溫高壓的條件下進行,恐有感染風險,不可不防。

衛生局已將林姓男子依涉嫌違反醫師法第廿八條規定送辦,依法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併科卅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表示,不具醫師資格卻提供民眾診斷、治療、處方者就是密醫。例如,推拿師給民眾疾病診斷,或是牙體技術師在沒有醫囑的情況下自行決定要幫民眾做假牙,醫美診所護理人員幫病人縫合傷口或打雷射,都算是密醫。

去年醫政研討會,衛生署就有要求地方衛生局對於損及民眾醫療權益的情形多加查察,對於地方衛生單位積極查緝密醫,衛生署給予肯定。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