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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昱安殺父辯生死 1月底宣判

中央社/ 2013.01.16 00:00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6日電)最高法院今天召開男子陳昱安殺父案言詞辯論庭,檢、辯雙方就是否判陳死刑辯論。全案辯論終結,定於1月30日宣判。

陳昱安被控於民國99年9月間因揣測父親對他偏心,不滿父親多次要求他外出工作,預先準備生魚片刀及菜刀,砍殺父親110多刀致死;歷審均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陳昱安死刑。

最高法院今開言詞辯論庭,由審判長謝俊雄、受命法官謝靜恒及法官徐文亮、魏新和、吳信銘組成合議庭。陳昱安由律師王寶蒞為其辯護,檢察官陳文禮蒞庭。

王寶蒞在庭上指出,陳昱安犯案前看過多年的精神科醫生、與父母親相處不睦且睡眠品質不佳,「精神狀況非常不好」,父親對於成年後長期失業的陳昱安時常訓示,喝令要趕他出家門,成長時期的許多客觀因素,才造成這件人倫悲劇。

王寶蒞說,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未定出「最嚴重犯罪,一定判死」的結論,陳昱安於一審審理時曾認錯,且犯此案前無前科,若以結果論就判他死刑,需再三斟酌。

陳文禮主張,前審曾對陳昱安的精神狀況做鑑定,指出他於警詢、檢方訊問時,對行凶過程、動機描述等均清楚說明,雖然陳昱安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但犯案時並未受精神疾病影響。

陳文禮說,二審判他死刑前,已就科刑部分請求被告、檢察官及律師等人表示意見,判死是經審慎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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