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男昨受訪時對一審判決結果表示:「無法接受,會上訴到底!」
判決書指出,事發後,現年65歲的吳立福向11家保險公司請領意外傷害殘廢險保險金,僅有2家保險公司受騙給錢,1家民營保險公司給了55萬餘元,另1家是「勞工保險局」,給了1萬4140元的傷病給付,與81萬8100元的殘廢給付;法院指出,民營保險公司已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但勞保局則尚未求償。
法院合議庭傳喚沖床機業者後,得知要壓動踏板,至少要3至5公斤,一般人怎可能踢飛這麼重的東西,因此不採信吳男踢飛辯詞。
吳男昨受訪時對一審判決結果表示:「無法接受,會上訴到底!」
判決書指出,事發後,現年65歲的吳立福向11家保險公司請領意外傷害殘廢險保險金,僅有2家保險公司受騙給錢,1家民營保險公司給了55萬餘元,另1家是「勞工保險局」,給了1萬4140元的傷病給付,與81萬8100元的殘廢給付;法院指出,民營保險公司已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但勞保局則尚未求償。
法院合議庭傳喚沖床機業者後,得知要壓動踏板,至少要3至5公斤,一般人怎可能踢飛這麼重的東西,因此不採信吳男踢飛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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