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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文化創意的產業不歸路

立報/本報訊 2013.01.15 00:00
集結政府資金,以及諸多商業人士資金的「文創一號」,由於投資拍攝的影片資金來源、契約內容被民代質疑,引發政治爭議。這件事頗有醞釀發展成為政治議題的態勢,小火慢燉只是為了等待效應發揮到最大的時機點。文化創意的產業化是當紅顯學,值得議論的,是以類似創投的方式來進行產業發展的模式,至於投資的失利、瑕疵,甚至成功率低等被放大檢驗的部分,反倒只是創投模式下必然的結果。台灣對於創投長期以來存在很多美化、誤解。創投是個風險高、不確定性也高的產業運作模式,但是本地媒體卻將創投的少數成功案例,描述成為極富爆發力的典範,以至於本地幾乎都將創投與「以小博大」畫上等號。以至於台灣在面對產業的發展策略時,從影視業界到官方的政策制訂,都可以看到創投運作的思維片段。然而,實際上的狀況卻是,台灣的科技、製造產業,幾乎沒有太多依靠創投成功的案例,反倒是,大部分業者與創投(不論是美式或台式創投)的往來經驗,都存在著許多的張力。因為,創投的獲利不穩,所以必須將獲利目標拉高,以較多的獲利來預先儲備未來的潛在虧損,在將本求利的需求下,往往會半路退出,這種運作模式與創業者(被投資者)希望能堅持下去的目標是背道而馳的。國內軟體業者就曾遇上創投的資金為了提早獲利了結,有意引入惡意購併的對手買下創投的持股,而形成科技產業版的「吳三桂引清兵入關」。而更多的案例,則是創投在限時獲利的壓力下,為了讓財報更好看而開始介入、甚至主導經營的方向,從一個投資者變成下指導棋的局內人。國內的媒體往往誇大了谷歌、臉書等網路公司,在創投耐心的陪伴呵護下,從沒沒無聞而變成股王的故事,彷彿所有的跟創投合作的業者都有一樣的經歷。但是實際的故事卻要殘酷得多,創投參與的案例,半路獲利了結的多、義氣相挺不離不棄的少,更多的則是以失敗收場。以美國比較多元的產業環境來看,一家公司在創業之後,未必要以持續營業(業界的術語叫「永續經營」)作為創業目標,許多「公司」甚至是以某大型集團的中階部門作為榜樣,產品也只是某個製程,但是只要有企業願意收購作為,創業者、投資人就可以獲利。然而,獲利對於個人有意義,卻未必有益於產業的結構、產業的發展。如果用美國創投的業績來看,國內此次被詬病的「投入大量資金的電影票房卻不佳」,只是產業採行創投的模式時,在發展過程中的常態。創投強調爆發力,甚至鼓勵暴衝,然而產業的發展卻不能全然採取瞻前不顧後的做法。以台灣的影視產業,甚至文創產業而言,既沒有本土製造業的完整性,更沒有美式影視產業的結構。在經驗不足的狀況下,引入製造業的資金之後,對於發展的方向的差異,就會在內部存在一定的張力。這類的例子從過去二十餘年就一直存在,今日的製造業大亨,有許多人在學生時代就是文藝青年,甚至有志於文史,只因在大環境的氛圍下才走上技術、工程的就業路,許多人的心中至今仍存著文藝的火苗。然而,從十餘年前電影臥虎藏龍,一直到賽德克巴萊,都不斷出現影視業界引入製造業資金後,不斷出現磨合不佳的狀況。這些經驗顯示,台灣的製造業的創業、資金運作經驗,未必適合於本地的影視產業。基本上,採取創投的模式,是不得已的做法,而順著創投運作的邏輯來檢視文創產業的發展方向,更是見樹不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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