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察委員陳永祥、李復甸、馬秀如提案,糾正行政院、雲林縣政府。
糾正案文指出,台塑六輕工業區從99年2月到101年10月底,發生工安事故34起,平均每個月1起以上;遭檢舉異味空污22次,平均每1.5個月1次,嚴重衝擊當地公共安全及環境品質。
監察院說,中央地方相關主管機關對工業區檢查、輔導、督導及稽查作業,雖密集頻繁,卻難以遏阻事故頻生,顯見大量投注行政資源,未能有效整合,成效不彰,反招致浪費資源批評。
糾正案文說,雲林縣府收受多起鉅額捐款,用途不明,更遭外界質疑藉端勒索企業,行政院難辭監督不周職責。
監察院指出,雲林縣政府從94年以來,多次主動要求台塑企業捐款,金額高達新台幣26億餘元,該企業自84年至101年6月間,對縣府轄內相關單位捐款,合計45.86億元,占該企業國內捐款總數77%。
監院指出,縣府收受該工業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款項60%,平均每年2400萬元,100年更高達5606萬餘元,應切實將經費充分運用在工業區工安改善及污染防制;縣府不提自己應盡的法定職責,卻諉責給中央主管機關,中央、地方政府公開相互指責,重創政府公權力形象,也重創環評公信力。10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