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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第一波年節食品抽驗結果公布

大成報/ 2013.01.15 00:00
【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因應農曆年節即將到來,自101年12月25日起展開為期一個月密集抽驗,第一階段針對休閒食品(蜜餞、瓜子、豆干)等共計抽驗79件,其中1件「調理話梅」不符規定,合格率98.7%,不合格名單如附件。

該件不合格產品供應商來自彰化縣業者,該局除責令販售業者將該批產品下架外,並移請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處辦,可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此件不合格原因係甜味劑(糖精、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鈉〔俗稱甜精〕)超量,一般甜味劑作為蔗糖代替品,依行政院衛生署規定這二種甜味劑可使用於瓜子及蜜餞,用量分別計為2.0g/Kg以下及1.0g/Kg以下,統計資料顯示經常食用人造甜味劑的群體有較高的代謝症候群等疾病風險,如果長期過量食用,易增加腎臟負擔。

該局呼籲販售業者應自主管理,注意自家食品是否符合規定,並建議消費者選購年貨一定要看標示,依包裝型態可分為完整包裝(經拆封後無法回復原狀者)及散裝食品(無完整包裝型態),完整包裝食品應標示品名、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有效日期及營養標示等資訊;散裝食品有商業登記之業者要清楚標示「原產地(國)」、「品名」供民眾選購參考。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0800-285-000)。

第一階段年節食品不符規定一覽表:

產品名稱:調理話梅。供應商/地址:建興行/彰化縣員林鎮中東里山腳路5段2巷81弄60號。抽驗地點/地址:寶棨生活館有限公司/高雄市岡山區公園西路三段127號。違規項目:糖精6.980 g/kg;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34.3g/kg。

處辦情形:依法下架並移請彰化縣衛生局處辦。

備註: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糖精及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可使用於瓜子及蜜餞,用量分別計2.0g/Kg以下及1.0g/Kg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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