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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 卓伯仲案 有該清的死角

自由時報/ 2013.01.15 00:00
記者鄒景雯/特稿

彰化縣長之弟卓伯仲介入採購弊案已遭收押,在全案進入司法程序之後,一切真相當然得待調查結果揭曉,才能釐清範圍有多大,層級有多高。根據截至目前為止的若干案情,頗為耐人尋味,那就是卓伯仲在解釋金錢流向疑義時,特別強調去年總統大選期間,他擔任馬吳彰化縣競選總部總幹事的角色。這背後有沒有檢調遺漏、尚待清掃的死角?有必要詳加了解。

之所以有此疑問,在於圈內都明白,去年的總統大選,馬吳的競選團隊特別要求地方執政的縣市長,不但要擔任當地競選總部主委,還要職司募款事宜,國民黨擁有龐大黨產,但據黨內指出,有關輔選支出,由中央輸送到地方的資源非常有限,不少幹部被要求自籌糧餉,私下嘖有煩言,也對頻頻向企業界開口捐輸,怨聲載道。

在這種任務交辦下,有沒有國民黨不殺伯仁,伯仁因國民黨而死的成分?即使此說並非卓伯仲的「本業」,為馬吳抬轎僅為「順便」或「附帶」原因,都有必要為全民解惑。

卓伯仲自況是總幹事,表示他是馬吳在彰化正式授命的大樁腳,樁腳落難有三層意義,第一,這讓人想起林益世,這是馬英九的交陪圈;其次,樁腳若有非法四處搜刮的金錢,有沒有流向為馬吳總部運用?第三,如果一個總統候選人為了勝選不計代價成本,不思節約簡樸,不惜敗壞選風,還為沽名釣譽向監察院依法申報,未依法的就不申報,若有這種負面示範,配把「清廉執政」掛在嘴上?

以上不解,待查,也值得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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