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103,000股,面額10元, 共計51,03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9676 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且奉經濟部101年12月27日經授商字第10101264710號函核 准變更登記在案。貳、前項現金增資新股業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同意於101年12月12日先行依規定以股 款繳納憑證上市買賣。本公司擬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申請,以普通股股票於102 年1月18日上市買賣,原股款繳納憑證亦於同日終止上市。參、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申請上市股票:普通股51,284,88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 512,848,800元整。 二、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市之股票:普通股5,103,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共計新台幣51,030,000元整。 三、累計申請上市總股數:普通股共計56,387,88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 新台幣563,878,800元整。 四、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五、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肆、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伍、本次增資股款繳納憑證換發普通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保管 或登錄。本公司擬訂於102年1月18日(星期五)採「帳簿劃撥」方式發放新股,並於同 日終止原股款繳納憑證上市買賣交易。屆時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將自動將股東集保帳 戶之原股款繳納憑證轉換為普通股股票,股東無需辦理任何手續。陸、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