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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威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1.14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1/14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發行普通股8,000仟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暫定新台幣64,000,000元。6.發行價格:本次現金發行新股之實際發行價格,若因市場情形之變動,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予以調整,且其相關條件亦授權董事長視實際發行時客觀環境做必要調整。暫定每股以新台幣8元發行。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本次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0%~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10%對外公開發行。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扣除員工認購及公開銷售之股數後,其餘由各股東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股未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認購期限內合併共同認購或歸併一人認購,逾期未合併及未認購之數暨員工、原股東放棄認購部分,其股份由董事長另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擬辦理現金增資。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發行條件、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改或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規定及因主客觀環境改變而需予修正或變更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2)本次現金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限、發行新股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項,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並依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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