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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補助老殘補充保費 內政部解釋遭批違法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3.01.14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3.01.14 楊宗興/台北報導

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新制上路才2週,民間團體批評聲浪不斷,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今(14)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內政部去年12月公布2個行政解釋,排除對老年人與身心障礙者之補充保費補助,違反相關母法,根本是知法玩法。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呼籲,老年人與身心障礙者的補充保費應比照一般保費給予補助,而對低收入及失業者應全免補充保費,以免不公。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批評補充保費上路後宛如一場災難,許多民間團體事前的預言成真,反倒造成不公。滕西華表示,早在補充保費上路前,民間團體就多次警告政府,此制度將衍生更多結構性不公平問題,但政府仍執意推動,造成邊做邊改的荒謬情況,衛生署上週宣布研究生可比照大學生標準課徵補充保費就是一例。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秘書長王榮璋指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3條與《老人福利法》第22條都有明定,政府應對符合特定條件的身障者與老人的健保費給予補助,然而主管機關內政部卻在去年12月19日做出解釋,自行限縮補助範圍在一般保費的部分,讓經濟條件不佳的身障者與老人多支付補充保費的負擔。

王榮璋痛批,內政部的解釋就在1月1日補充保費即將上路前,等於是在替補充保費實施鋪路,但這種作法嚴重違反母法的精神。他表示,政府收取的只有稅、費、捐、還有債,內政部解釋稱「補充保費不是社會保險」,那就應該說清楚,補充保費如果不是健保費,難道是稅或捐?甚至是未來需償還的債?

滕西華指出,原本的一代健保對48萬的失業者就已經非常不公平,明明沒有收入卻被政府「虛擬」了2萬6000元的所得,用以課徵健保費,現在打零工超過5000元又要被課徵2%的補充保費,但失業者的生活不會比研究生過得好,為何衛生署可以恣意解釋法令?讓不公平的健保制度更加不公。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則說,上週衛生署長邱文達才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研究生是成年人,應參與互助自助的制度」,結果週五就政策轉彎,將研究生課徵標準比照大學生,不禁令人懷疑所謂的弱勢,「根本是衛生署擲骰子骰出來的」。

滕西華強調,為了防止衛生署任意解釋法令造成更多不公,督保盟建議將失業者與被保險人眷屬一律納入經濟困難優免條件,兼職所得於基本工資1萬8780元以下的均免徵補充保費,這樣既可解決大學生、研究生的問題,也可讓48萬的失業者得以喘息。至於如果有正職工作自行納保的研究生,則以被保險人身分課徵保費,不會有利用研究生身分規避補充保費的問題。

滕西華也呼籲,即將召開的新制健保「健保會」,必須要將最近補充保費所衍生的亂象列入討論議程,並追究檢討衛生署違法曲解母法的責任。督保盟也將在第一次召開的「民間健保會」上,全面檢討才上路不久的新制健保的種種缺失,以監督政府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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