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中職的叛將與尼洛條款都是工作權的糾紛,當年由於各球團的競爭產生不愉快,因而制訂條款迅速化解紛爭,不考慮權益矛盾的問題。
現在球員的設限解決了,此時,卻又來了一個球團內部工作人員的「叛將條款」,不歡迎球團與球團、球團與聯盟之間的挖角,黃會長的目的是保障各隊平穩的發展,讓4隊一起成長。
黃會長的理由可以理解,不過,球團與聯盟的教練、工作人員也有追求更高待遇的權利,各球隊為了自身利益,破除以往球員不適當的「默契」,卻又產生另一個高度爭議的「默契」。凸顯球團一直沒有做出格局,長期人手不足,只重視球員而忽略了教練、工作人員的重要性,現因新球團的企圖心,增加彼此的競爭力,終於讓問題顯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