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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補充保費 門檻大調降

中時電子報/邱俐穎、胡清暉/台北報導 2013.01.12 00:00
研究生單筆未超過基本工資(一八七八○元)的兼差打工所得,確定不收補充保費了!這項變更將回溯至一月一日施行,預計全台廿一萬七千多位碩博士生可望受惠,若打工所得已被扣取補充保費的學生,學校或雇主須退還費用。

但二代健保上路不到二周,研究生的補充保費開徵門檻就急轉彎,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痛批,行政單位自行擴大解釋法律,根本是「玩法弄權!」

滕西華指出,補充保費存在相當多的不合理,四十四萬學貸族出社會還要打工還貸款,難道就不可憐?失業者找不到正職工作,打零工卻還要被課一筆補充保費,難道就公平?

滕西華說,大專生既能擴大解釋將研究生納入,為何失業者就不能被擴大認定是經濟困難一族?她批評,行政部門不願做的事就推法律沒授權,要做就可任意解釋法律,行政部門視法律為無物,「實在可惡至極!」

衛生署副署長戴桂英表示,每個保險剛開始施行多少都會出現問題,二代健保才剛上路,因教育部反應學校提供給大專生及碩博士生工讀,補充保費門檻不應有兩套標準,因此才決議將大專生擴大解釋,把碩博士生也納入。

戴桂英說,現行只要沒有專職工作的碩博生可比照大專生,單筆打工兼職所得的補充保費開徵門檻從五千元,上調至基本工資一八七八○元;健保局近期就會通知學校等投保單位,回溯自一月一日實施。

二代健保一月一日上路後,執行業務收入、兼職所得、股利所得、利息所得及租金收入等收入,單筆逾五千元,須收取一筆補充保費,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四倍的獎金也要課徵補充保費。

但兼職所得部分,包含此次擴大的研究生,十八歲以下兒童、青少年、大專生、中低收入戶、符合一定條件的身心障礙者及經濟困難者,單筆未超過基本工資的打工所得,都不計收補充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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