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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公告取得台北市道路容積移轉土地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1.11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101/9/20交易台北市通化段六小段57、58、59地號持分土地102/1/11交易台北市南港段四小段379、380、381、499、501、501-1、501-2地號、中山段四小段213-1地號、陽明段二小段554地號等持分土地2.事實發生日:101/9/20~102/1/11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496.4平方公尺,折合150.16坪交易總金額(新台幣,以下同):36,828萬元(101/9/20交易17,203萬元;102/1/11交易19,625萬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 自然人與本公司關係:非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清單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條件、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買賣雙方簽訂之「不動產買賣契約書」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議價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第一次交易:景瀚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175,578,203元第二次交易:景瀚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185,847,003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吳又軍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9)北市估字第000163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容積移轉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2.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6.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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