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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營業秘密 法定刑罰金提高

中央商情網/ 2013.01.11 00:00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013年1月11日電)營業秘密法修正案三讀通過,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今天表示,這次修法增訂刑事責任,並大幅提高罰金。

為加強保護台灣產業營業秘密及國際競爭力,立法院今天通過營業秘密法修正案,對於以竊取、擅自重製等不正當方法取得、使用、洩漏營業秘密的行為,提高懲罰力道。

智慧局表示,這次修法增訂刑事責任,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罰金;若犯罪行為人所得利益超過罰金最高額時,並得於其所得利益3倍範圍內酌量加重。

另外,有鑑於近來外國大幅挖角國內科技人才,藉此竊取國內產業營業秘密,智慧局指出,這次針對竊取營業秘密並意圖於台灣境外使用的人,更加重處罰。

其中,法定刑為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罰金;若犯罪行為人所得利益超過罰金最高額時,並得於其所得利益2至10倍範圍內酌量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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