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被害人於102年1月7日遭歹徒以假冒檢察官稱其帳戶涉及洗錢案件,要監管存款,並於15時許在住家旁停車場內,提領存款現金新臺幣35萬元,交予假冒地檢署檢察官之歹徒。
假冒檢察官之歹徒又以提交現金公證為藉口,於102年1月8日13時許,在同一地點詐騙得手新臺幣48萬5000元。詐騙集團見被害婦人年逾70歲,又獨居在家,成為覬覦之對象,食髓知味故技重施,再度犯案時,殊不知警方已完整規劃全面佈置,見時機成熟前往犯罪地點埋伏、跟監,於101年1月9日15時許在臺北市松山區三民路上一處停車場旁,當場緝獲嫌犯戴○澤、賴○誠及陳○羽等3人,起獲偽造公文書4張、行動電話7具,全案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經查該詐欺集團分工縝密,為躲避警方查緝,先自臺中地區租車北上,由戴○澤負責駕車及出面取款,賴○誠及陳○羽2人負責監控被害人行蹤,犯後坦承每次詐騙得手,均抽取贓款百分之2為報酬,犯嫌為掩飾犯行,於警方拘捕時企圖撕毀偽造公文書以湮滅證據,松山分局正循線擴大偵辦及追緝幕後詐騙集團。
警方特別提醒民眾,年關將近,詐欺犯罪可能出現高峰期,凡假藉各大醫院、法官、檢察官、警察來電:「你的身分證、健保卡被冒用並涉及洗錢、綁架、擄車勒贖、欠電話費等,要凍結你的帳戶(財產)或交付保證金或監管你的銀行存款且不得對外洩露,不從就羈(收)押你」,或子女向錢莊借貸、與人作保現被綁架,全是詐騙案件,於接到陌生電話時即刻掛斷電話,請勿上當,並撥打165或110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