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鑫申報發行新股停止生效

中央商情網/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013年1月11日電)證期局指出,和鑫光電公司(3049)申報發行普通股案,因申報書件不充分,停止生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表示,和鑫光電申報發行普通股2.5億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25億元案,因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不充分,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自1月10日起停止申報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