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指出,1101名不動產經紀營業員(俗稱「房仲」)被控未上課受訓,卻向台北不動產研究發展協會總幹事高展程等人,繳交受訓費用及身分證,未實際上課受訓,取得上課證明書,藉此獲得證照。
北檢今天緩起訴的被告名單中,包括藝人馮光榮,他向檢察官表示,因演藝生涯發展不順,改行從事房屋仲介業,他坦承花錢買證照,未去上課。
檢方審酌馮光榮坦承犯行,經此教訓後應知所警惕慎行,將他緩起訴,須支付國庫新台幣2萬5000元。
檢方表示,全案今天偵結緩起訴1101名被告,每人都須繳交國庫2萬5000元,國庫總共進帳2752萬5000元,可能創下單一案件被告人數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