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餐玩具ByeBye!衛生署修法 垃圾食物禁贈品促銷

NOWnews/
13 年前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點兒童餐送玩具,未來將成歷史!立法院今(10)天審查「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行政院版本和朝野立委版本一致共識,為解決兒童肥胖問題,將儘速修法限制兒童頻道、兒童時段播出垃圾食物廣告,且禁止以附贈玩具等贈品做為銷售手法;會造成肥胖、代謝症候群及高血壓食品,像炸雞、漢堡、洋芋片全入列。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上午審查「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條文,行政院版本和朝野立委所提版本不約而同揮出大刀,一致共識「對於具有科學證據顯示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限制其於以兒童為主要收視對象之頻道或節目促銷或廣告,並禁止以附贈贈品方式販售」。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台灣學童肥胖問題嚴重,根據教育部統計數字指出,國中生肥胖比率高達27.7%,國小生也有25.9%,換句話說,平均每4位國中小學生就有一人過重或肥胖,高居全球第16名,充斥的垃圾食物廣告是一大禍首。

兒福聯盟調查就顯示,台灣兒童平均一年收看超過8000個垃圾食物廣告,在兒童收看熱門卡通的過程中,平均每6.6分鐘就出現一次垃圾食物廣告,且垃圾食物廣告於用餐時段播出的頻率,更是其他時段的1.6倍。

王育敏指出,速食業者隨餐附贈玩具、零食集點換玩具,甚至主打「好吃又好玩」的零嘴,吸引兒童消費,也是加劇兒童肥胖問題的主因之一,目前英國已制訂法規限制高糖、高脂、高鹽分等食品的廣告時段,韓國也禁示相關廣告刊登,台灣腳步不能慢。

衛生署長邱文達也表贊同,強調立委所提的修法方向,與行政院版本的食品衛生管理法全案修正草案第28條的內容方向相同,衛生署也支持對具有科學證據顯示足以造成肥胖、代謝症候群及高血壓的食品,得限制其促銷或廣告,並制定相關處罰規定。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說,按目前規畫,修法通過後,只要抓到違規播出的垃圾食物廣告,會要求電視台立即停播,否則可處12至60萬元罰鍰,且可處託播業者4至20萬元罰鍰;至於附贈贈品部分,涉及商業行為,罰則還要進一步再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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