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次上床 3次拿到錢
判決書指出,去年中旬,「戀愛詐騙集團」一名自稱「楊靜文」的「中國秘書」,進行「CALL客戀愛詐欺」,撥打電話給年約4、50歲的江姓中年男子,營造戀愛氣氛,取得對方信任後,再開口借錢。
江男允諾給錢,由26歲陳女出面取款,從去年6月起至7月底,共取款7次,最低2萬元,最高10萬元,後來江男察覺有異報警,陳女被逮。
法院審理時,陳女強調,她確實跟江男見過6次面,江男會拉她去旅館嘿咻,如果她不答應,江男就會說:「你不跟我做,我就不把錢給你」,所以她共與江男上過6次床,但只有3次有拿錢,抽取2000至1萬元不等佣金,其餘都交給詐騙集團成員;對此,江男坦言有「做」,但強調沒那麼多次。
法官不信 判刑7個月
合議庭懷疑陳女「做6拿3」的說法是為減輕刑責,質疑她怎可能「白做工」,免費贈送3次嘿咻,最後採信被害者7次取款,共拿走29萬元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