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在民國九十五年送縣議會審議通過「彰化縣政府台北連絡處設置及作業要點」,在台北市鎮江街五號三樓設置彰化縣政府台北連絡處,人事編制三人,包括一名秘書和二名工作人員,縣府每年編列一百五十六萬元經費,用在租金及其他事務費核銷。
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台北連絡處曾發生黃姓女職員(現已離職)傳真黑函到各大媒體,涉嫌誣指時任縣議員謝典霖(現為彰化縣議長)在國道開車撞死人還找其母、立委鄭汝芬向警方施壓,經鄭提告,法院認定並無此事,判決黃女須賠償鄭七十八萬元,並應登報道歉,黃女已於去年十二月間託刊道歉啟事,而這件事外界流傳與卓伯仲有關,雖查無實據,但台北連絡處職員做出此事,讓人非議,連帶讓台北連絡處的存廢引起討論。
約三年前,民進黨縣議員賴岸璋、黃秀芳、陳素月三人曾到台北連絡處「踢館」。賴岸璋昨指出,當時只發現一名無所事事的孕婦員工,該員工還答稱「今天剛好沒事」。縣議員洪宗熠昨天也說,台北連絡處功能不彰,淪為卓伯仲私人「喬」事的場所,他苦無證據可舉發,但他每年都反對此筆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