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盛和日前就曾表示,公司績效獎金應該與本身績效掛鉤,而不是與總體經濟連動,經濟不景氣時,仍有民營企業業績逆勢成長,甚至調薪;經濟繁榮時,也會有經營不善、宣告倒閉的企業。
立法院朝野協商達成共識,自一○一年度起,國營事業(含公股銀行)有盈餘才可發放績效獎金,但不得超過一.二個月;引發台電、中油等國營事業及公股行庫工會不滿,醞釀走上街頭抗議。
馬:跟陳冲立場一致
馬英九總統昨在國民黨中常會則重申,「我跟行政院長陳冲的立場一致!」堅決支持改革,不過國營事業有不同型態與狀況,希望未來有「更細緻的處理」,也請政院與立院溝通。
據轉述,昨天會中有中常委認為,支持改革落實公平正義,但民進黨刻意操作分化,執政黨進行制度改革,應該釐清國營事業的不同任務,不應該只是齊頭式平等。
也有中常委強調,檢討國營事業應該通盤考量,尤其一.二個月的獎金,到底是如何算出來?而一百年度的預算與決算都已完成,如今做成決議,立院也有應檢討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