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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一人不會被判死? 割喉凶嫌遭求死刑法部:導正觀念

中時電子報/陳志賢、徐子晴/台北報導 2013.01.10 00:00
台南市方姓男童遭割喉案,台南地檢署昨天偵結起訴,並對凶嫌曾文欽求處死刑。法務部政次陳守煌表示,被告手段殘忍、泯滅人性,犯罪情節重大,檢察官依法求處死刑,法務部予以尊重,希望本案能導正外界「只殺一人不會被判死刑」的不正確觀念。

對於國內尚有五十五名死刑定讞的死囚,何時再執行一事,陳守煌強調,三審判決定讞的死刑案件,法務部依法行政,自應依法執行,但執行沒有時間表。

陳守煌不諱言,法務部去年十二月再度執行曾思儒六名死囚死刑前,曾將這起慘絕人寰的學童遭割喉案,所引發的社會輿論列入考量,讓法務部審視依法執行死刑的必要性。

陳守煌希望這起案例,能讓存有「只殺一人不會被判死刑」不正確觀念的人士一個警愓,並且導正他們不正確的觀念。

他指出,雖然法務部曾經要求檢察官起訴時盡量減少求處死刑,但對於犯罪情節重大的案件,檢察官認為對被告有求處死刑的必要,法務部予以尊重。

針對死刑存廢議題,法務部長曾勇夫昨在立法院也表示,法務部將持續審核死刑,審核完畢就執行,但沒有時間表。此外,外界質疑去年執行死刑後,國際人權學者訪台是否生變。曾勇夫說,去年執行死刑後,他以個人名義私函給下個月要來的九位專家說明國內詳細的狀況後,九位都表示仍會依預訂時間來審查,沒有影響。

曾勇夫昨天赴立法院司法委員會進行「國際人權兩公約施行成效」專案報告。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尤美女質疑,根據兩國際人權公約,六位死囚有權、且也曾於民國九十九年向總統府提出特赦請求。但馬英九總統並未有任何表示,質疑法務部違反兩公約、擅自執行死刑,要求法務部要在一年內研議提出特赦法修正草案或是專案報告。

對此,曾勇夫表示,特赦法並未規定總統應該如何答覆死囚請求,若總統同意特赦,應會行文到法務部;但法務部從未接獲相關要求,若有特赦案,總統府會用正式公文讓法務部知道。他指出,特赦法未違反兩公約,一切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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