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陳姓男子是在台北某知名家具職員,他認為來自大陸的直屬王姓主管能力不足,對她管理員工方式也頗有微詞。
前年八月,陳男見同事在臉書提及王女與總公司人員談話時發出「銀鈴」般的笑聲,他立刻回應「是淫鈴!還有剛剛發現陸仔擺尾,擺了我一道!哈哈沒關係我會用力踩爛淫鈴!」
另一名同事在臉書寫道「哈哈致命的香水」,陳男也回應「超催情搞得我上班都想勃起」;事後王姓上司發現留言,氣得控告陳男妨害名譽。
審理時,陳男辯稱一般人無法從這幾句話得知文章所說為誰,但法院指出,不少同事從公開的網頁看到陳男留言,都知道陳在說王,認為陳男說法不足採信。
法院表示,「淫鈴」與「勃起」等語意含輕蔑之意,陳男留言已逾越合理評論範圍,加上雙方迄今未達成和解,昨審結,依妨害名譽罪判陳拘役五十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