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情形如下: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共計普通股12,000,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20,000,000元。二、本次現金增資統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直接將股票撥入原債權人之集保帳戶。三、本次增發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四、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二百三十六號三樓,電話:02-77198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