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簡余晏今天陪同陳情民眾C先生(化名)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到裁決所想繳交罰單,竟3度遭承辦員索賄。
C先生表示,他的交通罰款為新台幣5萬9700元,加逾期要罰,總共7萬5300元,去年4、5月他兩度到裁決所想繳罰單,都遇到陳姓女承辦員索討「辦理費」,他覺得不合理,去年10月第三度到裁決所遭索討時就錄音存證及報警,但仍擔心遭報復。
簡余晏說,台北市政府政風單位和裁決所提交的相關報告都輕描淡寫,質疑單位螺絲鬆脫、功能盡失。
裁決所表示,目前此案已進入司法調查階段,裁決所將全力配合,力求勿枉勿縱。
裁決所說,此案服務流程都符合程序規定,承辦員不適當言行屬個人行為,裁決所已在去年10月4日立即召開考績會對她作出記大過處分,當事人去年10月4日也已辭職。
對於承辦員言行不適當部分,裁決所表示,已虛心檢討為民服務流程,並加強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