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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用公設空間圖利 星國要管

中央商情網/ 2013.01.08 00:00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新加坡2013年1月8日專電)新加坡建商將公設空間納入售屋範圍,儘管不違法,但引起政府注意,國家發展部表示,政府將著手修改相關法令。

新加坡私人公寓和二手組屋的價格不斷攀升,部分中產階級被夾在中間很尷尬,他們的家庭總收入已逾可購組屋的頂標,但又負擔不起私人公寓,新加坡政府因此推出執行共管公寓(Executive Condominium, EC)計畫,由私人建商蓋屋,設備媲美私人公寓,但房價不會太貴。

儘管政府設下購屋民眾收入的頂標,EC的價格仍持續攀升,日前在淡賓尼售出的新幣205萬(約新台幣4920萬元)超大型EC,引起新加坡輿論譁然。

國家發展部長許文遠在部落格撰文,指出最近幾筆超級EC的購屋民眾似乎不是中產階級,引起民怨,建商解釋這類型的超級EC,因每平方英尺售價較低,才會吸引購買力較強的民眾進場。

許文遠覺得很納悶,因為超級EC的面積,可以建普通EC好幾間,但普通EC的每平方英尺價錢較高,建商為何要蓋超級EC卻不多蓋幾間普通EC?

他研究之後發現建商的利潤並未受損,原來建商在蓋超級EC時,把原先是要建商增加綠意的公共戶外空間,也劃入住戶空間,變成私人屋頂花園,但建商並不需要為這些公設支付發展費。

許文遠說,以現在的法令來說,建商並未觸法,但如果越來越多建商這麼做,居民能享受到的公共綠化空間將越來越少。

他已要求市區重建局檢討並修改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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