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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年終 陳(沖):應特殊考慮

中央社/ 2013.01.08 00:00
(中央社記者趙曉慧台北8日電)國營事業今年績效獎金被立法院砍到1.2個月,行政院長陳(沖)認為,若有獲利或擔負政策任務而虧損,立院應該給予特殊考量,以細緻性的程序及方法來決定績效獎金。

陳(沖)今天上午出席「隱形冠軍高峰論壇」,在場外接受媒體提問時提出上述看法。

立法院昨天完成朝野協商,將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從最高2.6個月砍到1.2個月。且未來要有盈餘才發績效獎金、上限1.2個月。

陳(沖)表示,昨天已與立法院長王金平談過,國營事業有不同的型態、種類、業務性質。

他說,有些國營事業在競爭市場上打拼,若能獲利,要考慮在競爭市場上的條件,希望立法院能夠特殊考量。另有國營事業雖然不在競爭市場但有虧損,可能是承擔政策性任務,也應該給予特殊的考慮。

陳(沖)認為,從上述兩種情況來看,國營事業的績效獎金,應該以細緻性的程序及方法來決定績效表現。

此外,立法院朝野協商也同意大砍年終慰問金預算,引發部分軍公教退休人員反彈,將發起「請求年終慰問金團體訴訟案」,向政府提告。

陳(沖)表示,去年10月已經對外說明,退休軍公教人員對國家具有貢獻,退休金制度不會改變。但慰問金不太一樣,每一年的發放情況都不一樣,也曾經有一年沒有發放,這就沒有法律上信賴保護的問題。10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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