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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只剩1.2個月 國營工會揚言抗爭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3.01.07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3.01.07 楊宗興/綜合報導

立法院今(7)日朝野黨團協商國營事業得到共識,將自101年度起,包括官股銀行在內的國營事業,有盈餘才可發放績效獎金,而且最高以1.2個月為限。經濟部所屬的中油、台電、台糖、台水等4大國營事業工會聞訊後表示,立院將行政院已核定的100年度績效獎金降至1.2個月非常不公平,工會將抗爭到底。

立法院朝野黨團今天協商國營事業「考成獎金」與「績效獎金」制度,現行制度考成獎金上限為2個月、績效獎金則最多可發到2.6個月,不過今天最後只協商績效獎金的部分,決定調降績效獎金上限為1.2個月,因此未來國營事業的績效獎金與考成獎金加總後不會超過3.2個月。

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工會得知消息後都感震驚,台灣石油工會理事長莊爵安說「這簡直不可思議」,他認為如果100年度績效獎金計算有疑義或制度有討論空間,應該就計算及制度檢討,100年度油電糖水4家國營事業獎金已延宕多時,好不容易經過行政院核定,結果不到兩天就翻案,這對員工不公平也不合理。

莊爵安直言,政府不應以「廉價」的方式解決爭議,把國營事業員工推出去打50大板,也不能解決貧富不均的問題;他強調,如果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可以這樣朝令夕改,這樣一來政府現行的制度也隨時隨地都可以改,這樣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台電工會理事長胡國康則說,除了「深表遺憾」外,油電糖水4家工會將聯合22家國公營企業工會共同研商對策。

台糖工會理事長林裕發則認為,這項協商結果根本是針對油電糖水4家國營事業而來,他質疑,「難道台灣經濟成長只靠這4家公司嗎?」他也強調,法律不溯既往,真的要改,也應該從102年開始。

台電工會第一分會常務理事同時也是國民黨中常委的姚江臨為台電抱屈,他說電不怕檢討、不怕改革,不過在要求台電賺錢的前提下,應先把政策因素拿開,否則一方面要求台電背負著政策包袱,一方面又要求賺錢,這不是笑話嗎?他認為,制度不是不能改,但為何不大家一起坐下來檢討,而是由國會、部會來喊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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