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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衝4年 銀行流動性規定放寬

中央商情網/ 2013.01.07 00:00
(中央社台北2013年1月7日電)全球中央銀行首長決定多給銀行4年的準備時間,以符合國際流動性要求,並且放寬這項措施,以防另一波信貸緊縮。

昨天在瑞士巴塞爾(Basel)舉行的監管單位首長會議達成協議,銀行業贏得勝利,將延後完全符合所謂流動性覆蓋比率(LCR)要求的時間,而且在在尋求建立流動性緩衝,以供金融危機爆發時使用之際,銀行業也將能夠使用範圍較廣的合格資產,包括股權和證券化房貸債權。

英格蘭銀行(Bank of England)總裁金恩(Mervyn King)在昨天的會後簡報中說:「這是全世界對立觀點的妥協。在銀行管理歷史上,這是我們首次真正有1套對於銀行資金流動性的最低標準。」金恩是央行總裁與監管機構負責人聯席會議(Group of Governors and Heads of Supervision, GHOS)主席。GHOS負責決定全球銀行的規則。

推動LCR變革的銀行和如歐洲中央銀行(ECB)總裁德拉吉(Mario Draghi)等高級官員認為,原方案將遏殺銀行同業拆款,而且使得當局更難執行貨幣政策。銀行業曾警告,這項措施可能迫使他們減少貸款給企業和一般家庭。

金恩說:「新的流動性標準將不會阻礙全球銀行體系支持全球復甦的能力。這是務實的方式,但當然不是為了試圖削弱這項標準。」(譯者:中央社簡長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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