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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漾獲益否 官員立委不同調

中央社/ 2013.01.07 00:00
(中央社記者翟思嘉、鄭景雯台北7日電)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質疑,「花漾」採包底分紅方式取得大陸方人民幣900萬元資金,虧損卻轉嫁國發基金;文化部官員表示,包底分紅是確保台灣方收益最佳選擇。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午就「中國歌曲排行榜」來台、文化部投資電影「花漾」談兩岸影視音樂文化產業與人員交流現況,邀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郁琦、文化部政務次長許秋煌列席。

林佳龍質詢時表示,電影「花漾」接受民間公司「文創一號」及國家發展基金各2500萬元投資,但「花漾」在台票房表現不佳,若在大陸上映,需要約2億2000萬元票房才能賺錢,他質疑花漾投資方一開始就不認為會賺錢,包底分紅也不是最佳方案。

他認為,文化部所謂「包底分紅」只是讓民間投資方先從大陸投資方回收900萬元(約新台幣4500萬元)投資,「預設民間投資先回收,最後虧的是國發基金」、「花的是台灣民眾的納稅錢」。

文化部文創發展司長連玉蘋對中央社記者表示,「花漾」以包底分紅方式進軍大陸市場,保證台灣方收益。

連玉蘋指出,「花漾」與大陸方「包底分紅」的「保證票房」合約,採取確保台灣方收益的最佳選擇。大陸方購買「花漾」版權,保證台灣方穩拿人民幣900萬元的回收,相當於近4500萬元新台幣的收益,已是近年來兩岸合拍片以「包底分紅」方式台灣方回收數極高的紀錄。

大陸方也另外必須投入資金及人力成本,包括辦理電影在大陸上映的行政手續,負擔電影在大陸市場的拷貝、發行、通路、行銷及宣傳等所有支出費用。

她說,當大陸市場票房超過人民幣5500萬元以上時,台灣的南方島公司還可以參與分紅,文化部也能以股東的身分參與利潤分配。

大陸市場以外所有收入,大陸方皆無權分潤,全歸南方島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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