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1/072.公司名稱:金尚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94年9月12日台證密字第0940102638號函 辦理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高流動資產共計新台幣(下同﹞57,526,235,其中: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57,526,235元。 二、本公司短期借款共計新台幣123,237,393元,其中: (一)應付商業本票-兆豐票券62,619,913元。 (二)應付商業本票-聯邦票券60,617,480元。6.因應措施:茲針對短期借款共二項分別列出因應措施如下: 一、應付商業本票-兆豐票券62,619,913: 本票到期日為102/03/07;票券公司依約每次屆期展延一年。 二、應付商業本票-聯邦票券60,617,480元: 本票到期日為102/03/12;票券公司依約每次屆期展延一年。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至12月底止月付利息共計380,000元,故短期財務方面 並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