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公告】聚興科技補充取得上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中央商情網/ 2013.01.07 00:00
日  期:2013年01月07日公司名稱:聚興科技(3423)主  旨:補充取得上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發言人:吳淑娜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上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101/12/19~101/12/19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6,600,000股每單位價格:新台幣21.926元/股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44,709,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上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與公司之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依雙方約定日期分三次付清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依董事會授權決定之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董事會授權決定之決策單位:董事會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6,600,000股金額:新台幣144,709,000元持股比例:100%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無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4.03%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股東權益比例:20.64%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771,807仟元會計師查核101半年報資產新台幣4,456,272仟元,股東權益新台幣871,110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擴展業務,創造股東利益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8.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1年12月19日公告取得上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上乘公司)普通股之交易價格為129,540仟元,復於12月21日更正交易價格為144,709仟元,更正之原因為原預訂交易價格129,540仟元,並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之規定,於101年12月19日董事會通過後辦理公告。101年12月21日辦理簽約交割時,因合約中約定上乘公司『對於威貿電子(深圳)有限公司已超過120天之應收帳款新臺幣15,169仟元,在本合約訂立當時已評列為呆帳,但賣方如洽催威貿電子(深圳)有限公司於民國102年元月20日前以現金清償完畢,則在清償金額範圍內,該項價值應加列為買賣價金之一部份,如逾期未清償時,則不予調整。』,故簽約時,交易價格為144,709仟元,公司復於當日再行公告更正,如屆102年元月20日未收回該筆款項,公司將再行依規定公告最後交易價格。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