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發票案重創台灣學術界,台大校長李嗣涔7日向各國立大學校長發動連署,希望檢方釐清這些款項是公款公用或公款私用,不應全數以貪汙罪起訴,否則不符合比例原則。
另外,涉及假發票案的學者是否等同於公務員身分,台大法律系也將提出說帖,希望能釐清學術經費核銷的法律爭議。李嗣涔說:『(原音)我們對於如果公款私用,當然我們覺得有錯,應該要改進;但是如果公款公用,用貪汙治罪條例治罪太重,我們希望應該考量比例原則。我們認為是個私法問題,因為是合約問題,因為他在執行這個合約,是私法問題,不是公法問題,我們台大法律系會有一個說帖出來,說明這個法律關係。』
教育部長蔣偉寧則重申,教授若藉由核銷學術經費以中飽私囊當然違法,但如果公款公用,希望能給涉案教授改過的機會。蔣偉寧說:『(原音)我想不是從一個背書的概念啦,而是從一個就是說,我想學術人才培養也是不容易,我們希望說他還是公款公用,雖然有不想的狀況,可是希望還是給他一個機會,我想是從這個角度出發。』
蔣偉寧說,已經有立法委員提案修法,他也希望能利用這次機會,從制度面著手,尋求適當的處理。